拒不履行工程款判决!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公司因与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经济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6-08-19 07:57:55

  

拒不履行工程款判决!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公司因与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经济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图1)

  近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信息,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一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该企业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存在规避执行行为,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名单,企业信用受到严重惩戒。

  根据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需履行法定义务如下:

  1、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48008.63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该款项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2、案件受理费合计14625元,由原告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11000元,由被告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625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明确,若未按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工程款项按时结清、依法履行司法判决,是建筑施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基本底线。本次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系典型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避执行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自身面临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招投标受限、资质审核受限等一系列负面影响,还会严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破坏建筑行业公平履约秩序。

  建筑施工企业应引以为戒,严格恪守契约精神,主动履行合同义务与司法判决,杜绝拖欠工程款、规避执行等失信行为。市场主体可依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机关也将持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稳定。

  企业简介:公开资料显示,始建于1950年的中铁五局建筑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下属中铁五局集团的子公司,是国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房屋租赁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始终坚持以“房建+市政+海外”为三驾马车,实现业务板块协调发展,目前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施工(含装修装饰及设计、机电安装、钢结构)、市政工程施工、海外工程施工。

  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天津津南区,系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高等级资质,通过ISO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