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地点位于桐乡市乌镇镇,乌镇大道西侧,龙翔大道北侧,拟建商务办公楼,服务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总用地面积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根据施工现场和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按现行规范、规程及建筑物综合考虑布局,进行规划用地的地质详勘,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完成试桩工作,并保证满足工程规范、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地质勘察的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①的要求,牵头人至少具有本条款中第②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两家单位须各自满足上述②③中的至少一项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3)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9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本工程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1月19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龙翔大道623号)12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