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我局拟定了《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23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建筑业处,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信函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收,邮政编码: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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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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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